提防各種外盤交易、外匯期貨、區塊鏈技術、數字貨幣、比特幣等各類交易騙局
非法證券活動典型案例:
1、案例一:非法代客理財害人不淺
案情摘要
王某等人借用經過工商登記注冊的公司外衣,通過電話、互聯網、短信等營銷方式,以高額投資回報為誘餌,騙取投資者投資咨詢服務費。該公司主要通過三招吸引投資者。
一是形象包裝。該公司特意租賃了一處高檔寫字樓,設立了一個功能強大的公司網站,內容覆蓋股票、基金、期貨等主要投資領域,可以免費由公司的“名牌分析師”提供股票診斷服務。
二是“話術”誘惑。該公司專門培訓了一批巧舌如簧的員工,以極富煽動性的語言,信誓旦旦的保證等多種“話術”手段招攬客戶。
三是協議解慮。該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《委托理財協議》或《資產管理協議書》的形式,騙取客戶的信任,輕而易舉地獲取了其股票賬號和密碼,進而全權代理其買賣股票,并根據協議收取資產管理費(客戶股票賬戶資產額的1%至10%)和盈利分成收入(客戶股票賬戶盈利部分的20%)。
案發時,該公司代為操盤的資金規模達11,000多萬元,非法獲利近1,900萬元。
風險提示
非法代客理財是違法行為,投資者如參與其中,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,因此,投資者在證券投資過程中一定要認清非法代客理財的本質和危害,自覺養成良好的投資理財習慣,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,增強風險自擔意識,提高風險識別能力,避免落入非法代客理財的陷阱。
2、案例二:遠離非法“白銀現貨”
案情摘要
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,某電子商務公司通過QQ等方式在網上招攬客戶,利用該公司設立的網上集中交易平臺,誘騙投資者參與所謂的白銀現貨交易。投資者上當后,該公司再謊稱能提供專業指導,騙取投資者賬號密碼,擅自操作投資者賬戶,通過不斷刷單賺取投資者高額交易手續費、倉席費等費用;同時,該公司操控集中交易平臺,與客戶對賭,侵占客戶資產,給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。
2014年7月,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。日前,檢察機關對該公司相關人員以涉嫌詐騙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風險提示
不法分子往往以高收益為誘餌,說白銀交易“投資小、收益大”,只要跟著“老師”做,就可“收益翻番”,誘導投資者參與白銀交易,詐騙投資者錢財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除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交易所之外,其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采取集中競價、電子撮合、連續交易等交易方式從事商品或權益交易,也不得采用集中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。投資者應當高度警惕以“白銀”等貴金屬為名義,采取集中競價、連續交易等違法交易方式的交易活動,謹防上當受騙。如發現有人通過勸誘投資者參與白銀交易騙取錢財的,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,以免造成損失。
3、案例三:非法基金瘋狂斂財
案情摘要
胡某某、張某夫妻二人,頂著“2008和諧中國十大年度人物”、“2008中華十大財智人物”和“上海市企業聯合會常務理事會執行委員”等光環,打著香港某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旗號,以“全球投資、復利增長”等噱頭,通過理財博覽會、許以高額回報等手段在全國30多個省市大肆招募投資者,銷售所謂的“復利產品”——XX環球基金,先后與844位客戶簽訂合同,將所收客戶資金用于大陸、香港等地的證券、期貨投資,涉及金額1.27億元,造成大部分本金虧損。當地證監局在查清上述違法事實后,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。
風險提示
一個沒有相關資質的所謂香港公司,虛構新型復利產品,編制諸多美麗光環,騙取全國近千名投資者的信任,獲取令人咋舌的非法所得。犯罪分子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,投資者應以該案為警鐘,自覺抵制高額回報、快速致富的誘惑,正確識別非法證券活動,努力提高風險防范意識